阿尔山边防防火路(K0+000—K79+768.795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阿尔山边防防火路(K0+000—K79+768.795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
阿尔山边防防火路(K0+000—K79+768.795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AFJL-01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铭泽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400027.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吉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6676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路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92895.00 |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及相关证书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铭泽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赵连成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JGJ1027707 |
||||||||
有效个人业绩 | 省道扎赉特旗至突泉公路镇赉绕城段 |
||||||||||
备选项目经理(姓名)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备选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
2、省道203线阿拉坦额莫勒至阿木古郎段公路建设项目 3、京新高速临白段 4、省道扎赉特旗至突泉公路镇赉绕城段 5、国道306线林西至大水菠萝段公路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吉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张梅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JGJ1027659 |
||||||||
有效个人业绩 | 1、吉林省四平市2016年长双公路路面大修养护工程
2、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服先桥至金宝屯(省界)段建设项目 3、吉林省四平市2017年度国道京抚公路蔡家至东辽河大桥段养护工程 4、G203过境段加宽改建工程 |
||||||||||
备选项目经理(姓名)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备选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吉林省四平市2016年长双公路路面大修养护工程
2、吉林省四平市2017年度国道京抚公路蔡家至东辽河大桥段养护工程 3、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服先桥至金宝屯(省界)段建设项目 4、G102国道京抚公路仙马泉村至蔡家镇段养护工程 5、G203过境段加宽改建工程 6、国道丹阿公路前锋农场段大修工程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路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孟庆福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JGJ1131539 |
||||||||
有效个人业绩 | 省道S302赤峰至康保公路前进至四合永段改造工程 |
||||||||||
备选项目经理(姓名) | 建造师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备选项目总工(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有效个人业绩 |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省道S302赤峰至康保公路前进至四合永段改造工程
2、二连浩特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康保(冀蒙界)至沽源(张承高速)段 3、固安县固雄线(固安城南-G112段)加宽改造工程 |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
序号 | 投标人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公示时间为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19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电 话:0482-2261007 邮 编: 招 标 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82-4128479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71-4936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