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现就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你方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电子扫描等形式发出确认函(863614871@qq.com)确认收悉,不回函视为收到,谢谢合作。
补遗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项: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堪,招标人给予配合,察堪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察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变更为:
组织,踏勘时间:2020年4月7日 上午10:00分
踏勘集合地点:突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院内
现场需携带踏勘确认单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踏勘确认单见附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附件踏勘确认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