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阿木古朗河工程(二期)施工项目(一、二标段)
补遗一号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项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0、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6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10个最高和55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现变更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项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0、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6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10个最高和45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关于以上内容部分以此补遗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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