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资格审查资料补遗为: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注:此项对于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需提供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水利水电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9)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裁判日期:截止日期应为投标截止前内任意一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实施过饮水安全工程的成功案例(投标单位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2019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投标人需携带全部上述资料原件,缺少任意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主进场踏勘,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补遗书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