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现就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你方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电子扫描等形式发出确认函(863614871@qq.com)确认收悉,不回函视为收到,谢谢合作。
补遗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5”小项,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2018年),(如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到至今为准。)
(2)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
现统一变更为:
近年财务状况:(2017年度-2019年度)(如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到至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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